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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寨乡初级中学18届毕业生)

  三水区2017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初级中学转学插班招生公告都已新鲜出炉,转学插班报名时间均为2017年1月4、5日(星期三、周四)。2017年春季学期,三水公办初中转学插班学位数共52个,公办小学插班生学位数共429个。具体如下:

  三水区2017年春季学期初级中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

  一、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执行学区制招生。

  (二)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插班转学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招生对象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1.学区内户籍生;

  2.学区内非三水区户籍生,父(或母)在相应学区内购房的学生。

  3.学区内非三水区户籍生,父(或母)在相应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4.无法定监护人变更等特殊原因,不受理三水区内公办中学之间的转学。

  5.初三年级春季学期不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二)录取规则

  根据学位情况,按照①学区内户籍生,②父母在学区内区购房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③父母在学区内购房,④父母在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的次序审批和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①同属学区户籍生的,人户一致的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购买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学区内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学区内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同属父母在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学区内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三、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

  

  四、报名时间、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5日两天(周三、四),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请报名材料:

  1.学区内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学区内非三水区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以及政策性借读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房产证明或备案购房合同+发票;②计划生育证明(三水区计生部门出具的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证明);③在学区内连续五年购买社保的历史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三水区2017年春季公办初级中学转学插班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

  

  五、结果公布

  2016年1月1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六、重要提示

  申请插班转学有一定条件要求,而且很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家长做好未能被录取的后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附件1:三水区2017年春季公办初级中学插班转学报名表

  附件2:三水区2017年春季公办初级中学插班转学申办指引

  附件3:政策性借读生计生证明(样式)

  扫描或者长按并识别以下二维码即可下载以上附件:

  三水区2017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方案

  西南街道

  一、受理对象

  (一)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户籍的学生。

  (二)父(或母)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辖区内购房的学生。

  (三)父(或母)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辖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原则上不受理西南街道城区公办学校(一小、四小、六小、七小、八小、九小、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北江小学)之间的转学。

  二、申请时间

  2017年1月4、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提醒:因学位有限,估计申请转学人多,不能全部安排,所以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西南街道2017年春季学位公办学校招收插班生人数一览表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购买的社保)、学生学籍证明等材料直接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

  (二)学校验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填写《西南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申请表可扫描或者长按并识别以下二维码下载打印)。

  (三)学校汇总申请材料,填报《西南街道2017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申请备案表》上交街道教育局审核。

  (四)街道教育局根据学区范围和学位情况,按照①户籍生、②父母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辖区购房、③父母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次序审批和录取。如果申请人数多于插班人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①同属户籍生的,人户一致的优先,再比较申请人(学生)的入户日期,入户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辖区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西南街道或云东海街道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四、结果公布

  2017年1月9—13日公示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五、说明

  无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需回原校就读,教育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白坭镇

  一、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招生。

  (二)严格执行学区制招生。

  (三)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插班转学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五)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六年级不接受转学插班。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镇户籍学生;父母一方在我镇居住、工作的非本镇户籍并且符合今年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5日(星期三、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白坭镇中心小学门卫室

  四、插班生学位数

  五、提交材料

  

  插班申请表、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请扫描或者长按并识别以下二维码下载打印

  六、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优先安排:

  1、白坭镇户籍学生,人户一致的优先;

  2、父母是三水区户籍但非本镇户籍且在白坭镇居住工作的,在白坭居住工作时间长的优先;

  3、符合当年政策性条件,其父或母在白坭镇购房超80平方米的;

  4、符合当年政策性条件,其父或母在三水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

  5、被批准入户,正在办理入户手续的新市民子女;

  6、其它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

  3至6项同等满足同一条件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多的优先,再按照符合条件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七、录取结果公布

  2017年1月10日,录取名单在白坭镇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八、咨询电话

  白坭镇中心小学 李老师 87578173

  白坭镇教育局 李老师 87565331

  乐平镇

  一、转学插班原则

  1.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控制班额,小学

  班额达到45人不接受插班。

  2.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招生对象

  1.乐平镇户籍生。

  2.非乐平镇户籍生,父(或母)在乐平镇内购房的学生。

  3.非乐平镇户籍生,父(或母)在乐平镇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4.六年级春季学期不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乐平镇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剩余学位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审批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5日两天(周三、四),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请报名材料

  1.乐平镇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非乐平镇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以及政策性借读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房产证明或备案购房合同+发票;②计划生育证明(乐平镇卫计局出具的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证明);③在乐平镇连续五年购买社保的历史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三)录取规则

  根据学位情况,按照①乐平镇户籍生,②父母在乐平镇购房并在乐平镇购买社会保险,③父母在乐平镇购房,④父母在乐平镇工作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次序审批和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①同属乐平镇户籍生的,人户一致的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乐平镇购房并在乐平镇购买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乐平镇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乐平镇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同属父母在乐平镇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乐平镇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四)审批流程

  1.学校审验申请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把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乐平镇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及《乐平镇2017年春季转学插班生信息汇总表》上交镇教育局审核。

  2.镇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组,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审批,把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镇教育局招生工作组

  组长:薛杰(镇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陈顺行(镇教育局)、蔡泽泉(镇教育局)

▼乐平镇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

  

  四、结果公布

  2017年1月9日—13日公示录取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五、重要提示

  申请转学插班有一定条件要求,而且很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的家长做好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咨询电话:87388055 (乐平镇教育局)

  附件1:乐平镇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剩余学位一览表.pdf

  附件2:乐平镇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xls

  附件3:乐平镇2016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4:乐平镇2017年春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xls

  扫描或长按并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以上附件:

  芦苞镇

  一、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招生。

  (二)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插班转学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六年级不接受转学插班。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镇户籍学生;父母一方在我镇居住、工作的非本镇户籍并且符合今年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5日(星期三、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芦苞镇实验小学、芦苞镇蔡边小学

  四、插班生学位数

  五、提交材料

  

  六、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优先安排:

  1、芦苞镇户籍学生,人户一致的优先。

  2、父母是三水区户籍但非本镇户籍且在芦苞镇居住工作的,在芦苞镇居住工作时间长的优先。

  3、目前符合政策性条件,其父或母在芦苞镇购房超80平方米的。

  4、目前符合政策性条件,其父或母在三水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

  5、被批准入户,正在办理入户手续的新市民子女。

  6、其它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

  3至6项同等满足同一条件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多的优先,再按照符合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七、录取结果公布

  2017年1月9日,录取名单在芦苞镇教育信息网站公布,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八、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 陆校长 87251230

  蔡边小学 卢校长 87239185

  大塘镇

  一、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招生。

  (二)严格执行学区制招生。

  (三)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插班转学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招生对象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1.学区内户籍生;

  2.学区内非三水区大塘镇户籍生,父(或母)在相应学区内购房的学生。

  3.学区内非三水区大塘镇户籍生,父(或母)在相应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4.无法定监护人变更等特殊原因,不受理三水区大塘镇内公办小学之间的转学。

  (二)录取规则

  根据学位情况,按照①学区内户籍生,②父母在学区内区购房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③父母在学区内购房,④父母在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的次序审批和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①同属学区户籍生的,人户一致的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购买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学区内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学区内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同属父母在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学区内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⑤上述情况一致的,则以抽签形式决定。

  三、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

  

  四、报名时间、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5日两天(周三、四),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请报名材料

  1.学区内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学区内非三水区大塘镇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以及政策性借读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房产证明或备案购房合同+发票;②计划生育证明(三水区大塘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证明);③在学区内连续五年购买社保的历史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政策性借读生相关证明办理指引

  五、结果公布

  2017年1月1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六、重要提示

  申请插班转学有一定条件要求,而且很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家长做好未能被录取后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附件1:《三水区大塘镇2017年春季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2:政策性借读相关证明办理指引

  扫描或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以上附件:

  南山镇

  一、各校各年级招收插班生学位数

  

  二、接收插班生的条件和录取原则

  1、接收插班生的条件:

  (1)具有南山镇户籍的学生。

  (2)符合佛山市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镇外学籍学生(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

  2、录取原则:

  分2批进行录取,第一批优先录取本镇户籍学生;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如政策性借读生数多于学位数时采用如下顺序录取:

  ①优抚群体类、引进人才类、投资贡献类、境外群体类人员优先录取。

  ②父母一方是南山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③按在南山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多少录取(居住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三、办理申请手续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政策性借读生的证明材料。(镇流管办出具居住证明,镇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表。

  5、计生证明。(当地村居出证明后到镇卫计部门出具计生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报名申请时间

  2017年1月4-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五、公示和录取

  2017年1月9-13日确定录取名单,并作公示。

  六、报名申请地点

  南山镇迳口中心小学 电话:66604922

  南山镇六和小学 电话:87211406

  附件1-南山镇2016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条件.doc

  附件2-南山镇2016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表4.17 (2).doc

  扫描或者长按并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以上附件:

— END —

  编辑:朱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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